
NoShow案例分析及处理办法
各位,关于某公寓近期一笔noshow拒付的案例和大家做一个通报分析,请知悉并相互转达。
公寓在交易会期间通过booking网站接受客人的信用卡担保预订了几个房晚,期间客人由于提供的卡号不能做预授权而更频繁更换了几个卡号,使用最终一张卡成功取授权并为客人留房间,但该客人最后没有入住,酒店便按照网站上规定的条款做预授权完成全部收取客人几晚的费用,之后客人在一个月后向发卡行提出拒付。拒付发出后由收单行向公寓传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但公寓提供的证据不足只能接受退款。
在这个案例中,公寓表示非常无奈。首先,客人在订房网站下单订房已经确认了相关条款,就是没有如期入住也要全额付款,客人后期恶意拒付也不理会网站和公寓的询问就是素质非常低下的,但还是证据不足无法收取相关费用,公寓很难接受。其二,公寓表示收单机构没有履行相关的义务及时通知拒付信息并协助将该笔应收款项收回,使公寓蒙受损失。其三,公寓觉得booking网站没有过错,网站已经配合提供所需资料并及时和客人沟通,但客人一直不理睬不回复,网站已经做了应该做的事。
不知道大家对以上的看法如何?下面我给大家分析一下其中的问题。
一、信用卡使用条例有明确的规定:
1. 持卡人必须亲自用卡在商户处出现;
2.信用卡必须通过刷卡机交易;
3.持卡人必须在刷卡单上签名。
3条规定缺一不可!对于国际卡noshow手输卡号的交易拒付,由于违反信用卡使用条例,除非有有利证据证明一般处理结果都是退款,任何收单机构处理方法一致,只能接受国际发卡组织的裁判;
二、国际卡的拒付期为半年,调单期为一年。
因此,客人有权在半年内随时提出拒付一年内提出调单申请,发卡组织收到申请后通知收单机构,收单机构向商户转达并要求商户尽快提交资料,如资料不齐拒付基本成功只能退款。如资料提交后发卡组织回复发卡行向客人核实,客人无异议则自行驳回申诉,有异议可继续通过发卡行向发卡组织提出仲裁,如商户接受仲裁,则双方先各自缴纳500美元仲裁费用进入仲裁流程,仲裁由国际卡组织审理,仲裁结果公布后由输方承担双方的仲裁费用以及双方争议款项,如输方不理睬判罚结果卡组织将采取相应措施,输方自行承担。
三、关于商户必须提交的有效材料包括:
1.客人在网站的预订资料并有客人的签名确认;
2.客人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以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以确认持卡人信息以及信用卡真实来源杜绝假卡;
3.商户刷卡单据以及入住登记、账单等确保消费的真实性并附中英文解释信;
4.当客人对商户提供的服务有异议时或商户提供的服务产品有改变时及时通知客人并得到回复的来回信函确认。
综上所述,
1.由于国际卡对持卡人的保护力度较大并且规定要求证据严格,现阶段万一客人恶意拒付是不保证能顺利收到noshow的款项,保障商户利益的,商户只能问责于订房网站;
2.订房网站负责提供的客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与客人保持良好沟通,对行为不良者应该自行列入黑名单。部分订房网站确实没有按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没有核实清楚并保留有效资料,而将风险直接留给合作商户,因此商户应该在与订房网站签订合作协议时注明风险责任归属;
3.收单机构在整个过程中起桥梁作用,有义务提醒商户按规定要求进行收款,在客人对商户的服务产生异议时及时转达协调沟通,并将有效资料提交发卡组织进行审核,但不能阻碍国际组织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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